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裁于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93,05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49,05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38%;董
事、副总裁吴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9,5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13,5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93%;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何昌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92,2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8,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7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于志勇、吴学军和何昌军 3 名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
423,262 股、282,375 股和 223,050 股,合计 928,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8%
(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782,375 股
于志勇 1,693,050 0.2238%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910,675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446,250 股
吴学军 1,129,500 0.1493%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83,25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367,000 股
何昌军 892,200 0.1179%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525,2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 2020 年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管过去 12 个月内未减持股份,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肖大刚 13,600 0.00215% 2021/1/26~ 60.50-60.50 2021 年 1 月 5 日
2021/2/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7/1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 个 人 资
423,262股 0.0559% 2021/12/31 得及资本 金需求
于志勇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
423,262 股 增股份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7/1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 个 人 资
282,375股 0.0373% 2021/12/31 得及资本 金需求
吴学军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
282,375 股 增股份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7/1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 个 人 资
223,050股 0.0295% 2021/12/31 得及资本 金需求
何昌军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
223,050 股 增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由本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增资引入的其余 48 名股东承诺:若天味食品
在 2018 年 9 月 27 日(含当日)之前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人自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即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
自天味食品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天味食品在 2018 年 9 月 27 日(不含当日)之后刊
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天味食品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和何昌军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