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利安达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综合考虑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有效
沟通,经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5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7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098.5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447.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916.73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 家)、采矿业(1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教育(1 家)、金融业(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523.87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方湧跃,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曾为多家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审计、会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经理:丁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审计、会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经理:宋昌龙,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
计工作,现任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曾为多家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审计、会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杰,注册会计师,202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复核工作,现任质量部部门经理。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曾为多家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的审计业务提供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是根据利安达事务所专业人员按照在本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并参考同类业务客户市场行情确定的。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66 万元,与 2020 年度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有效沟通,经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利安达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利安达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利安达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董事、监事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