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5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点 15 分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5 点 00 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金海高科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四)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六)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七)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大会秩序、提高大会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大会会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询问,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若股东的询问与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会主持人和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普通决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董事、监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 。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8、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9、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议案一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综合考虑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有效沟通,经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5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7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098.5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447.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916.73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 家)、采矿业(1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教育(1 家)、金融业(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523.87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方湧跃,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曾为多家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审计、会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经理:丁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审计、会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经理:宋昌龙,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曾为多家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审计、会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杰,注册会计师,202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复核工作,现任质量部部门经理。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曾为多家挂牌公司及大型企业的审计业务提供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是根据利安达事务所专业人员按照在本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并参考同类业务客户市场行情确定的。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66 万元,与 2020 年度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