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维力医疗”)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
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12 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 2 亿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632,21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 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 13,354.86 12,692.11
产建设项目
2 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51.44 12,801.44
4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787.94 5,787.94
总计 40,994.23 39,281.4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7,653,860.63 元(包含
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9,680,619.94 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 12 个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会计处理方式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公司通过“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荐机构对维力医疗本次以不超过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