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7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 9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3.00 万股调整为 379.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00 万股调整为 91.00 万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由500.00 万股调整为 470.00 万股。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桂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日,向9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9.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6.39元/股。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桂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