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00 万股的 1.92%。其中,首次授予 40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00 万股的 1.55%,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0%;预留授予 9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00 万股的 0.3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4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文名称:Well Lead Medical Co.,Ltd.
注册资本:2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湖工业城 C 区 4 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上市日期:2015 年 3 月 2 日
经营范围: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
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外科、牙科等医疗专用设备及器械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制造。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向彬 董事长、董事
韩广源 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段嵩枫 董事、副总经理
李玲 独立董事
潘彦彬 独立董事
牟善松 独立董事
陈云桂 董事、副总经理
蔡国柱 监事
舒杰 监事
赵彤威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祝一敏 财务总监
黄岸 副总经理
陈斌 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1,130,678,809.88 993,812,556.74 745,834,59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3,110,853.05 121,144,863.25 65,403,009.4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 153,776,964.31 96,753,057.41 58,884,033.5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8,443,989.25 178,794,590.55 89,888,862.37
量净额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34,165,413.82 1,027,608,460.77 927,410,275.94
净资产
总资产 1,488,775,228.11 1,455,735,651.30 1,414,479,565.59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7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7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9 0.37 0.2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2 12.39 7.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4.18 9.89 6.47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00 万股的 1.92%。其中,首次授予 403.0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00 万股的 1.5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0%;预留授予 9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000 万股的 0.3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4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其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08 人,约占公司(含子公司)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2,755 人的 3.92%,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并领取薪酬。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形时,公司将终止其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的基础之上,核查激励对象有关信息,并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核查意见。激励对象名单出现调整的,应当经监事会核实。
(四)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陈云桂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2.40% 0.05%
2 陈斌 董事会秘书 8.00 1.60% 0.03%
3 祝一敏 财务总监 8.00 1.60% 0.03%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375.00 75.00% 1.44%
(共计 105 人)
预留 97.00 19.40% 0.37%
合计 500.00 100.00% 1.92%
注 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述激励对象中,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的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6.39 元/股。即,满
足授予条件之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3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