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 47 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牟善松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09 维力医疗 2021/1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 47
号 1 号楼三楼)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联系人:李探春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
3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