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56,648,739.4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2,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33.96%。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