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12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共买入公司股票6,872,108股,成交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43,563,143.63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0.89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之日(2017年12月26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25日届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华澳·臻智70号-维力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872,1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3.43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华澳·臻智70号-维力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