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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90:斯达半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603290:斯达半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1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沈华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278,512.36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
利润 72,292,932.58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7,229,293.26 元后,加上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239,161,659.98 元,扣除 2019 年分配的现金股利
9,991,2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357,219,679.08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60,0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4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
股利 40,640,000.00 元(含税)。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 7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并确定其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70 万元(若有其他事项,报酬另议)。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2020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2019 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领取薪酬 483.64 万元(税
前);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津贴合计每年 21.00 万元(税前)。

  1.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

  2019 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领取薪酬 483.64 万元(税
前);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津贴合计每年 21.00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拟定 2020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

  3)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 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9 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涉及董事自身薪酬事项的,
该董事按照规定执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公司就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测及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
以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预见 2020 年有发生关联交易的需求,如后续因经营需要,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根据 2019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及相
  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 2020 年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求,计划在公司 2020 年
合并报表范围内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增加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各类长短期融资,融资结构以借款、授信为主,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在 10,000.00 万元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房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等资产为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拟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对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和其他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2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年【】月【】日在上 万股,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16,000 万元。

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5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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