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天味
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号)等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
司”)共同颁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
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后的新
股发行。本次发行在发行结构、发行方式、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定价及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并重点关注本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
重要提示
海天味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8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
简称为“海天味业”,股票代码为“60328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及网下申购。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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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
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关于网下
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业务推介—
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
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一)发行方式
1、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
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发行人和中信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经发行人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老股(以下简称
“发售老股”)两部分。发行新股和发售老股合计不超过7,900万股。其中,具体新
股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确定;若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额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超出部分将相应减持老股,发售老股数量不超过
5,000万股。发行新股与发售老股数量之和占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10%。拟在本次发行中发售老股的公司股东为本次发行前全体公司股东。上述
公司股东一致同意,每一股东根据初步询价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发售老股数量,按其
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同比例计算发售老股的数量。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1、本次A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7,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10%,
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79,000万股。
2、本次发行的初始发行数量7,90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320万
股,为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80万股,为本次初始发
行数量的20%。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中信证券将确定回拨启动前具体的发行
数量,并确定回拨启动前的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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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中信证券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要求,遵
循如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
1、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方法如下:
按照网下投资者的申购价格从高到低依次剔除,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申
购总量的10%。若在剔除边际上存在(1)多笔价格相同的申购报价,则申购数量
少的报价先于申购数量多的报价被剔除;(2)价格相同且申购数量也相等的申购报
价,则报价时间晚的申购先于报价时间早(注:报价时间以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
下同)的申购被剔除;(3)价格相同、申购数量相等且申购时间相同的报价,按以
下原则处理:a.非公募基金产品先于公募基金产品被剔除;b.公募基金产品中,管
理规模(以最近一期披露的基金份额为准)小的配售对象先于管理规模大的配售对
象被剔除;c.非公募基金产品中,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排序,并在报价的同时,向主
承销商传真“附件一:投资者参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网下发行产品排序表”,排序靠后的配售对象先于排序靠前的配售对象被剔除。
按上述方法剔除的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申购总量的10%。具体剔除比例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网下投资者报价分为多档价格的,某一档或几档价
格依上述方法被剔除的,不影响该网下投资者其他报价的有效性。
2、预先剔除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并参考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
况、所属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及募集资金额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五)确定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