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6,227,931 股
发行价格:15.18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1、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11 月 18 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
子”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 12 月 23 日,日盈电子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3 年 2 月 21 日,日盈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2023 年 3 月 9 日,日盈电子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日
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26,227,931 股。
3、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5.18 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139,992.5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0,463.85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199,528.73元。
5、保荐机构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确定的 10 名获配对象发
出《缴款通知》及《认购协议》,通知全体发行对象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 17:00
时之前将认股款汇至《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532 号),验证:截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 17:00,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认购
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 398,139,992.58 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533 号),验证:截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13:00,日盈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227,931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5.1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139,992.5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940,46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199,528.7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227,931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63,971,597.73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日盈电子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登记手
续,新增股份 26,227,931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 114,303,931 股。
(四)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名单、《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本 次 发 行 对 应 的 认 购 总 股 数 为 26,227,931 股 , 认 购 总 金 额 为
398,139,992.58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0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1,844 81,999,991.92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82,081 81,699,989.58 6
3 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56,916 79,799,984.88 6
4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635,046 39,999,998.28 6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1,831 27,199,994.58 6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12,779 25,999,985.22 6
7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3,636 20,699,994.48 6
轻盐智选 2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17,523 19,999,999.14 6
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顾六华 1,317,523 19,999,999.14 6
1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48,752 740,055.36 6
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26,227,931 398,139,992.58 -
2、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3、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