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在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通过邮件送达的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孙玉理、张国华
因 2020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 2 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其中:孙玉理 3,000 股,张国华 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汪立冬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
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达成,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