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3-00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 月 05 日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
“上市公司”或“公司”)的股东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以及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拟向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合计持有的 33,75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 12.47%),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 元/股,转让总价款合计人民币60,75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的后续安排:
李起富先生承诺在第一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后 18 个月内(第一次股份转
让交易过户完成日:2022 年 12 月 07 日),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减持上市公
司股票,减持股票数量为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 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77,500 股,对应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31%)。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台
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持有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股份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李起富先生已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承诺书》,本次放
弃表决权为临时性、暂时性安排。若李起富先生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和减持承诺事宜,及时恢复其表决权。
●《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
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05 日接到通知,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
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拟合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3,7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2.47%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为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7 月 24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所描述的第二次交易。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为《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的第一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
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第
一次交易已于 2022 年 12 月 07 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0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3)。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分别向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3,962,500 股股份、6,412,500 股股份、3,375,000 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成功后,李起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71,887,500 股
股票(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6.55%),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市 公司 78,750,000 股股票(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9.09%)。
(二)减持承诺说明
李起富先生承诺在第一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后 18 个月内(第一次股份转
让交易过户完成日:2022 年 12 月 07 日),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进行减持;
减持股票数量为其届时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 20%(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为 5.31%,股票数量为 14,377,500 股)。
(三)表决权放弃情况说明
李起富先生已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签署了《表决
权放弃承诺书》,其他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中的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三)表决权放弃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 035)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李起富、金桂云、邵学军、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台州五城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相关细节变化图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表决权放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转让数量 转让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放弃表 剩余表
(万股) 例 (万股) 例 量(万 例 决权 决权
股)
李起富 9585.00 35.41% 2396.25 8.85% 7188.75 26.55% 25.00% 1.55%
金桂云 2565.00 9.47% 641.25 2.37% 1923.75 7.11% 0.00% 7.11%
邵学军 1350.00 4.99% 337.50 1.25% 1012.50 3.74% 0.00% 3.74%
上市公司 9072.00 33.51% - 9072.00 33.51% 0.00% 33.51%
其他股东
台州五城
产业发展 4500.00 16.62% - 7875.00 29.09% 0.00% 29.09%
有限公司
合计 27072.00 100.00% 3375.00 12.47% 27072.00 100.00% 25.00% 75.00%
二、 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李起富基本情况
姓名:李起富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
身份证号码:3326241959XXXXXXXX
截止公告披露日,李起富先生持有公司95,8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1%,持有公司有表决权28,170,000股股份,有表决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1%。系公司副董事长。
(二)金桂云基本情况
姓名:金桂云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
身份证号码:3326241970XXXXXXXX
截止公告披露日,金桂云先生持有公司25,6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47%,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邵学军基本情况
姓名:邵学军
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迎晖南路
身份证号码:3326241966XXXXXXXX
截止公告披露日,邵学军先生持有公司 13,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4.99%,系公司副总经理。
(四)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30
法定代表人:蔡伟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BWQFEWX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22年8月23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公告披露日,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5,000,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2%,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持有台州
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股份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李起富,身份证号:3326241959********
甲方二:金桂云,身份证号:3326241970********
甲方三:邵学军,身份证号:3326241966********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合称为“甲方”)
乙方(受让方):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投金融大厦 1幢 1201室-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BWQFEWX9
2.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750,000 股,对应本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2.47%(下称“标的股份”)以及由
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乙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 东权益。其中,甲方一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96.25万股股份;甲方二 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41.25万股股份;甲方三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337.50万股股份。
2.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乙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 量(万股) 持股比例
李起富 7,188.75 26.55%
金桂云 1,923.75 7.11%
邵学军 1,012.5 3.74%
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 7,875 29.09%
2.3甲、乙双方须在签署本协议的当日通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提请上市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做相应信息披露及停牌(如需)等工作。
3.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3.1 各方同意,综合乙方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价
格及合理市盈率、上市公司未来整合发展等因素,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8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