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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9 沪市 浙江仙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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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9:浙江仙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6

603239:浙江仙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9 月 25 日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
“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李起富先生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拟向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合计持
有的 45,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 16.6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7.5 元/
股,转让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78,75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的后续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过户后的下一个自然年度内,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应将其届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5%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750,000 股股份,对应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2.47%)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投”)或其指定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交易由双方届时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起富先生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后 18 个月内(第二次股份转让交易项下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办理)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票数量为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 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77,500 股,对应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31%)。

    李起富先生同意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放弃行使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7,680,000 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5%)的表决权,放弃期限截至上述的股份减持完成之日。李起富先生在签署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签署所持67,680,000 股股份表决权放弃承诺书。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并且李起富先生签署完所持 67,680,000 股股份表
决权放弃承诺书后,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台州金投。

    ●本次放弃表决权为临时性、暂时性安排。若李起富先生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份转让和减持承诺事宜,及时恢复其表决权。所有交易顺利完成,最终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台州金投指定第三方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8,750,000 股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台州金投;如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易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或提前终止的,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失效,及时恢复李起富先生的表决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控人将不发生变更,仍是李起富先生。
    ●《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程序;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接到通知,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
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拟合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5,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6.62% )以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等方式,转让公司控制权给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为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台州金
投于 2022 年 7 月 24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所描述的第一次交易,台州
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台州金投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基本围绕《股
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事项开展,系对《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相关的内容进行
补充和完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分别向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1,950,000 股股份、8,550,000 股股份、4,500,000 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成功后,李起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95,850,000 股股票(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35.41%),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45,000,000 股股票(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6.62%)。

  (二)减持承诺说明

  李起富先生承诺于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后 18 个月内(第二次交易过户完成后进行减持;若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未于 2022 年度内完成,前述减持承诺期限顺延 6 个月)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票数量为其届时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的 20%(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31%,股票数量为 14,377,500 股)。
  (三)表决权放弃情况说明

  1.为实现交易目的,李起富先生同意自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过户完成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7,680,000 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5%)的表决权,放弃期限截至李起富先生完成上述减持承诺之日。李起富先生同意签署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签署相应股票数量表决权放弃承诺书。

  2. 本次放弃表决权为临时性、暂时性安排。若李起富先生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份转让和减持承诺事宜,及时恢复其表决权。所有交易顺利完成,最终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台州金投指定的第三方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8,750,000 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9.09%),李起富先生将持有上市公司 57,510,000 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1.24%),公司的控股控股以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台州金投。

  3.若本协议约定的第二次股份转让交易未在约定交易期限内完成的,李起富先生放弃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自本协议约定的第二次股份转让交易期限届满日或双
 方一致确认第二次股份转让交易提前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恢复。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李起富、金桂云、邵学军、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台州五城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相关细节变化图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首次转让  转让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放弃表  剩余表
          (万股)    例      数量      例    量(万    例      决权    决权
                              (万股)            股)

 李起富  12780.00  47.21%  3195.00  11.80%  9585.00  35.41%  25.00%  10.41%

 金桂云    3420.00  12.63%    855.00    3.16%  2565.00  9.47%    0.00%    9.47%

 邵学军    1800.00    6.65%    450.00    1.66%  1350.00  4.99%    0.00%    4.99%

上市公司  9072.00  33.51%      -      0.00%  9072.00  33.51%  0.00%  33.51%
其他股东

三位转让  18000.00  66.49%  4500.00  16.62%  13500.00  49.87%  25.00%  24.87%
股东合计
台州五城

产业发展      -        -                        4500.00  16.62%  0.00%  16.62%
有限公司

 合计    27072.00  100.00%                    27072.00  100.00%  25.00%  75.00%
二、 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李起富基本情况

  姓名:李起富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

  身份证号码:3326241959XXXXXXXX

  截止公告披露日,李起富先生持有公司12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1%,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金桂云基本情况

  姓名:金桂云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

  身份证号码:3326241970XXXXXXXX

  截止公告披露日,金桂云先生持有公司34,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3%,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邵学军基本情况

  姓名:邵学军

  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迎晖南路

  身份证号码:3326241966XXXXXXXX

  截止公告披露日,邵学军先生持有公司 18,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6.65%,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四)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30

  法定代表人:蔡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BWQFEWX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22年8月23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李起富,身份证号:3326241959********
 甲方二:金桂云,身份证号:3326241970********
 甲方三:邵学军,身份证号:3326241966********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合称为“甲方”)
 乙方(受让方):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投金融大厦 1幢 1201室-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BWQFEWX9
 2.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5%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00,000股,对应本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6.62%,下称“标的股 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乙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 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其中,甲方一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1,950,000股 股份;甲方二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550,000股股份;甲方三向乙方转让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500,000股股份。

    2.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乙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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