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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3 沪市 大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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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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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9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7,000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因此减少17,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410-1号

  2、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20-81689688

  4、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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