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1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竞买的进展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最终以人民币13836万元竞得位于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编号AF030534-5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日,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委员会正式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公司已按双方签订的出让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下发的该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自2018年1月17日起算,工业用地50年,至2068年1月16日止。二、出让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方
出让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委员会
受让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位于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编号AF030534-5地块的国有土地,面积为15487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从2018年1月17日起至2068年1月16
日。
5、出让价款: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13836万元。
6、出让款的支付:
在2017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7、土地利用条件:
宗地建设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建筑容积率:≧2.5且≦4.0。
建筑总面积:≧38717.5平方米且≦61948平方米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0%
三、 本次土地竞买对公司的意义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综合业务优势,切实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