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108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 万元~5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472.02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7%
累计已回购金额 18,436.8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31 元/股~14.8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31 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即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情况相应调整《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9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8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457,800 股。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4,72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购买的最高价为 14.85 元/股、最低价为 10.3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84,368,060.0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