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636.26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84.05 万股的 3.3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3.13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73.13 万份,合计首次授予权益 586.26 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784.05万股的3.12%,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2.14%;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84.05 万股的 0.27%,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7.8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戚国强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的开发、销售、服务;锡焊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及配件、测试仪器及配件、工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精密锡焊、点胶涂覆、螺丝锁付、自动贴合、视觉检测及其他装联设备、集成电路 BGA 芯片贴装、返修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提供自产产品以及上述同类产品租赁、安装、改造、维修服务,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11 号
A 股上市日期:2016 年 11 月 8 日
2、公司概况:公司致力于为精密电子组装&微组装及半导体封装检测领域提供智能装备解决方案,公司在精密焊接、焊点 AOI、点胶贴合等工艺技术方面形成了独有的工艺专家系统,并且在运动控制、软件开发、视觉算法等方面不断创新突破,具有为高端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5G 通信等行业客户提供工艺智能装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公司是业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认定为江苏省锡焊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高密度微组装工程研究中心,中国智能制造百强企业,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教育部认定的“1+X”电子装联职业教育评价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及隐形冠军企业。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534,986,054.08 460,876,833.63 432,408,06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189,135.86 173,727,482.87 157,095,72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5,353,370.63 147,328,423.85 135,052,637.3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058,093.15 174,708,586.06 137,132,11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5,328,990.51 991,764,681.61 870,650,569.97
总资产 1,399,382,432.86 1,155,756,249.66 1,039,456,677.65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1.11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99 0.94 0.8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0 19.00 19.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4.39 16.11 16.9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金春 董事长
2 戚国强 董事、总经理
3 窦小明 董事、副总经理
4 刘志宏 董事、副总经理
5 王亚明 独立董事
6 盛凯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7 黎杰 监事
8 王中赟 监事
9 苗小鸣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636.26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84.05 万股的 3.39%。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3.13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73.13 万份,合计首次授予权益 586.26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84.05 万股的 3.12%,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2.14%;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84.05 万股的 0.27%,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7.86%。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且调整后的预留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 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89 人,包括:
1、公司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或明确表示放弃拟获授的相关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取消该等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在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对具体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及独立董事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时与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888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189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21.28%,其中,同时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85 人。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89 人,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计划 占本计划草
序号 姓名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