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ANHUIYINGJIADISTILLERYCO.,LTD.
(安徽省霍山县佛子岭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
发行股数 数的比例为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
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万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倪永培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倪永培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股份限制流通 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
及自愿锁定承诺 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份锁定
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之妻张华和其子倪庆燊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倪永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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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倪永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
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
收盘价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
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所持公司股份锁
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公司股东联想投资有限公司、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君睿
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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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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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倪永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倪永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之妻张华和其子倪庆燊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倪永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倪永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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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三)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