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玮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22-2024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22-2024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证券业务审计项目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185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35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预计与 2023 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和诚信的要求。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以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