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 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署:
金 猛 赵 博 马太余 邬海华
杨长勇 吕 岩 李俊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署:
黄小根 陆越刚 言莉莉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赵 博 马太余 徐 明 邬海华
陈 彬 沈 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