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Tuna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Co.,Ltd.
(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5,050万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3.6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1月19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0,200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德能防火,股东德创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
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应调整)。
2、公司股东香港融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定的承诺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
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应调整)。
3、公司股东环科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
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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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股东合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猛、黄浙燕夫妇,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
外)。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
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兵成、马
太余、王磊、徐明、刘飞、张加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
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陆越刚、高美瑾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于
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黄小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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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
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李浙飞、李浙
峰、黄浙军和丁秋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
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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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