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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72 沪市 万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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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3-05-09

万丰股份: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万丰股份                  股票代码:60317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feng Chemical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特别提示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发行人”、“本公司”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
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3,338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3,270.959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5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42 倍。

  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0.2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风险和重要事项:

    (一)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状况、产品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2020 年以来,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加之“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的严格实施,发行人产品价格出现下跌,
而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63%、30.89%和 27.36%,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 2019 年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对分散染料市场供给的影响逐渐减弱以及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使分散染料的市场需求下降所致。
  未来,若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或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成本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公司经营状况受宏观经济环境、安全或环保政策、下游印染纺织业行业景气程度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1,642.43 万元、56,366.48 万元和 54,517.8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8,736.95 万元、7,505.25 万元和 6,762.04 万元,净利润持续下降。此外,不排除
公司未来因环保或安全事故影响生产、核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过快或供应不足、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导致下游印染纺织需求减弱、人力成本投入持续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而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三)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包括还原物、6-溴-2,4 二硝基苯胺、间苯二胺等,上述化工原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报告期内,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均超过 6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有着显著影响。根据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及盈利水平测算,原材料平均价格上涨 10%,在产品平均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下降 5.01 个百分点。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则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如还原物、6-溴-2,4 二硝基苯胺等属于精细化工,市场上供应该等原料的厂家有限。如果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或部分供应商因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影响其生产供应能力,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价格可能大幅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内中小企业和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染料行业已成为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染料行业龙头企业如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等先后上市募集资金,并通过新建生产线和对外收购等手段加大投入,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经营规模和研发创新能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公司主导产品为中高端分散染料及其滤饼,若染料行业龙头企业大规模进入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而公司的技术、产品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及时更新、提升,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五)环境保护风险

  分散染料及中间体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报告期内发行人投入的环保治理费用分别为 3,385.95 万元、3,273.25 万元和 3,194.66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75%、8.29%和 7.97%,污染治理投入金额较大。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社会各界环保意识的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可能进一步增加,从而提高生产经营成本、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2020 年 7 月,发行人曾因外排废水苯胺类浓度超标而受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的行政处罚。未来,若发行人不能有效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在生产中操作不当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存在因为污染排放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环保事故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六)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属于化工行业,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中,包含硫酸、盐酸、甲醇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原料。上述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在其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或控制不当,将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迫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
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七)亨斯迈集团纺织染化事业部被昂高收购带来的合作风险

  发行人自 2010 年即与国际化工巨头亨斯迈集团开始业务合作,至今已有十
余年的合作历史。亨斯迈集团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宣布拟将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
售给 SK Capital Partners 旗下的昂高(Archroma),该项交易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
完成。长期来看,昂高收购亨斯迈集团纺织染化事业部后可能会对其组织结构及经营策略作一定调整,给发行人与该纺织染化事业部的业务合作带来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该纺织染化事业部的购销往来正常进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证发〔2023〕31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上证发〔2023〕48号)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印发“证监许可[2023]669号”批复,同意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6号)同意。本公司股本为13,33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270.9595万股于2023年5月1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万丰股份”,证券代码为“60317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5月10日

  (三)股票简称:万丰股份;扩位简称:浙江万丰股份

  (四)股票代码:60317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338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338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270.9595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067.0405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无战略配售安排。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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