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69 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3,338.00万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2.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35.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8 元/股。
根据《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5,652.7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335.20 万股)从网下回拨至
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67.6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670.4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538129%。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把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707 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仪式。摇号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7589,2589,4296
末“5”位数 58007,78007,98007,38007,18007
末“6”位数 817278,317278,848405
末“7”位数 3905820,5155820,6405820,7655820,
8905820,2655820,1405820,0155820
末“8”位数 03921660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主板上市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53,40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万丰股份 A 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
36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
认,本次发行提供有效报价、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 719 家,配售对象
数量为 7,655 个。其中,1 家投资者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
要求参与网下申购。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718 家,配售对象数量为 7,654 个,有效申购数量为 7,146,020.00 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编码 初步询价时拟申购数
号 量(万股)
1 深圳市领骥资本 领骥慧通私募证券 B880974973 1,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分 有效申购股 申购量占网 获配数量 获配数量占网 各类投资者
类 数(万股) 下有效申购 (股) 下发行总量的 配售比例
数量比例 比例
A 类投资者 3,899,540.00 54.57% 4,757,480 71.26% 0.01220011%
B 类投资者 3,246,480.00 45.43% 1,918,520 28.74% 0.00590954%
合计 7,146,020.00 100.00% 6,676,000 100.00% 0.00934226%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零股 6 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为 A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零股与其本身获配的股份总和未超过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
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和网上中签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初步配 无限售 有限售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申购数量 售数量 期配售 期配售 获配金额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