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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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69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主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3,338.00 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发行股数 例约为 25.03%;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
让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14.58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
员工参与战略配 售情况 无
(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 与 无
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发行前每股收益 0.64 元(按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48 元(按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30.23 倍(按照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96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72 元(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44 元(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
发行方式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账
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48,668.04
发行费用(万元,不含税) 6,609.05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昌文 联系电话 0575-85668072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66551360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