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莎普爱思 股票代码:60316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ShapuaisiPharmaceuticalCo.,Ltd.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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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统计,2009
年至2013年,对于在沪市新股上市首日买入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
在新股上市后的第六个交易日出现亏损的账户数量占比超过50%。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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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本公司”或“发行
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
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
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锁定
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康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0%,且减持不影
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为公司董事,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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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王泉平、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公司)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胡正国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50%;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将减持所持
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范围,且第一年不超过锁定期届
满时所持公司股票的50%,第二年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公司股票的100%,
在该期限内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
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承诺中所述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作出了承诺。本预案内容如下: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
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控股
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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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