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Tenglong Auto Parts Co.,Ltd.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延政西路腾龙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67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2,667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
发行股数: 不超过2,667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000万
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
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低于25%。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667万股
1、发行人控股股东腾龙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
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处理)。
的承诺: 2、发行人股东鑫盛富茂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股东福慧(香港)、智联投资和国信现代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通过智联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沈义、蒋建良、李敏、顾松、赵琳、商旭峰和张正明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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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减持价
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
诺。
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蒋学真、董晓燕、 沈义、
蒋建良、李敏、顾松、赵琳、商旭峰和张正明承诺:上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本人申报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
该部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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