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 碳元 公告编号:2023-07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碳元舒适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舒适加”)以债权人身份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控股孙公司南京碳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碳元建筑”)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2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
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碳元舒适加于 2022 年 6 月收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2)苏 0105 破 3 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南京碳元建筑的破产
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碳元舒适加收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 0105 破 3 号之二),裁定宣告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碳元建筑破产,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据管理人的调查,南京碳元建筑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存在重整或和解可能的情况。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南京碳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碳元建筑自破产清算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已不再纳入公司
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对南京碳元建筑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宣告破产后,南京碳元建筑债权债务清偿由清算管理人按照相关破产清算程序正在进行。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