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碳元科技”)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帐时间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2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0.00万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7]B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 月 15 日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邱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光电”)、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溧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开立了“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搬迁扩建项目”的结项和“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3D玻璃背板、陶 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
进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邱墅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年注销,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账户已于 2020
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 32050162960000000063 - 年 12月 25日销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账户已于 2020
常州邱墅支行 10605701040011209 - 年 11月 24日销
户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该账户已于 2020
上海分行 1784120216 - 年 5月 22日销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 324006100018150691647 31,599,734.81
支行
合计 31,599,734.81
除上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外,截至 2021年 6月 30 日,公司另
有 56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结构性 存款产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012.45 万元,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1,694.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681.85 万元,其中“搬迁扩建项目”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961.88 万元,“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
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719.97万元。截至 2021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3,719.9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3,159.97 万元,用于现
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60.00 万元。
本公司承诺投资 2 个项目为:“搬迁扩建项目”和“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
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搬迁扩建项目”和“研发
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搬迁扩建项目 29,000.00 29,0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 6,000.00
合计 35,000.00 35,000.00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9年 6 月 17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
“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石墨烯产业园
以东、西太湖大道以西变更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 亿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保持不变,
项目余下资金由公司自筹。涉及募集资金 6,000万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募集
资金总额的 17.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搬迁扩建项目 29,000.00 29,000.00
2 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 10,000.00 6,000.00
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39,000.00 35,000.00
综合考虑电子消费品下游的发展情况、玻璃背板和陶瓷背板行业的目前实际
竞争态势以及公司最近两年的经营业绩,公司于 2021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年 6月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海程光电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海程光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见附件 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情况。
2017 年 4 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7,489.92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中信证券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24日出具 W[2017]E1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审核报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搬迁扩建项目 29,000.00 17,489.92
研发中心项目(现变更为 3D玻璃
2 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 6,000.00 -
中心项目)
合计 35,000.00 17,489.92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 万元(含 7,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