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情况说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
元光电”)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签署了《电力建设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由苏文电能为碳元光电建设 10kv 变电站,合同金额1,658.38 万元。
常州市能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苏文电能 11.0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有常州市能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的份额,并担任苏文电能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朱亚媛担任苏文电能独立董事。因此,苏文电能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追
加确认,并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对外披露,违反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4 条的相关规定。2019
年 6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口头警示。
2、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追
加确认,并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对该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开会讨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并总结教训,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