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59.64万股的2.60%。其中首次授予287.9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59.64万股的2.14%;预留62.1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59.64万股的0.4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7.7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7年8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3,459.6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赖国贵
经营范围:制造: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服务: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小型涡喷发动机、雪地车、游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摩托车,摩托车发动
机,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游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9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2,545,462,581.48 1,817,825,972.35 1,401,053,25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0,250,079.56 97,405,105.48 88,267,767.02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31,435,786.05 80,359,032.86 79,062,567.5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64,502,291.60 899,952,571.24 387,487,588.12
资产
总资产 2,082,561,727.96 1,682,296,136.67 1,008,379,662.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0 0.88 0.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0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98 0.72 0.79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0 16.92 25.42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 14.10 13.96 22.77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于2018年3月22日以11.91元/股向216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设定了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45%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本激励计划,上述两个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59.64万股的2.60%。其中首次授予287.9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59.64万股的2.14%;预留62.1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459.64万股的0.4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7.74%。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
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
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25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1,437的比例为22.62%。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高青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4.29% 0.11%
倪树祥 副总经理 15.00 4.29% 0.11%
马刚杰 副总经理 15.00 4.29% 0.11%
陈柯亮 副总经理 15.00 4.29% 0.11%
陈志勇 副总经理 15.00 4.29% 0.11%
郭强 董事、财务负责人 15.00 4.29% 0.11%
周雄秀 董事会秘书 15.00 4.29% 0.1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82.90 52.26% 1.36%
(业务)人员(318人)
预留 62.10 17.74% 0.46%
合计 350.00 100.00% 2.6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3.33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23.33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3.33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19.27元。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