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27.0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291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止,共计 13 天。在
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了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
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4 年 9 月 11 日
2、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27.00 万份
3、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291 人
4、行权价格:106.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327.00 92.92% 2.16%
(业务)人员(1,291 人)
合计 327.00 92.92% 2.16%
注:上述名单已剔除在确定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放弃激励对象资格的 17 名激励对象及其期权数量。
6、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
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春风动力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29、1000000730、100000073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4 年 10 月 16 日
四、激励对象实际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鉴于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
权共计 7.15 万份,公司董事会将上述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 7.15 万份股
票期权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10 人调整为 1,308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由 337.25万份调整为 330.1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由 17.75万份调整为 24.90 万份,拟授予总量不变。
在确定首次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共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10 万份,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因此,本次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1,291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7.0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本次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总费用为 15,279.47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15,279.47 2,161.97 7,595.87 3,877.85 1,643.79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