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尼机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贵司的第一大股东,经核实,对贵司发来的《问询函》函复如下:
1、除贵司已经披露的《关于龙昕科技董事长涉嫌违规担保等事项暨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昕科技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事项外,截至本函复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与贵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本公司在贵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0日),未交易贵司股票。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