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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5 沪市 芯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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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5: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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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12个月的使用期限过后至再次召开董事会重新授权进行证券投资之前,可进行证券资产卖出、赎回等止盈止损操作,但不得使用剩余证券投资资金进行主动买入操作。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五)上一会计年度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在上年度有进行新股申购、股票及债券买卖等证券投资,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增加公司当年净利润187.5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账户资产总值(证券账户余额+持有证券市值)为692.64万元。

  (六)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具体实施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经营,此次在保证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少量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较高,能否实现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始终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确保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根据投资品种和投资标以及介入时机的不同,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3)证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资产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同时卖出、赎回等操作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标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和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公司的证券投资事项。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具体实施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将对证券投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活动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监督工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安排。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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