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1-01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30,065,893股
发行股票价格:12.14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20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出具了《关于出具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监管意见书的函》(期货部函[2020]228号),对南华期货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异议。
2020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7号),正式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数量:30,065,893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12.14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4,999,941.02 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5,750,227.71 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9,249,713.31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天
健验〔2021〕127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14 时止,中信证
券已收到南华期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全部认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64,999,941.02 元。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信证券向南华期货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
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12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止,南华期货本次实际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0,065,89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999,941.02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750,227.7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249,713.31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0,065,89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329,183,820.31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7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申购、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的认购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14 元/股,发行数量为 30,065,893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999,941.02 元,本次发行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杭州桭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612,850 55,999,999.00 6
2 廖海成 4,118,616 49,999,998.24 6
3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4,118,616 49,999,998.24 6
Association
4 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71,169 29,999,991.66 6
5 陆意祥 2,471,169 29,999,991.66 6
6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71,169 29,999,991.66 6
7 陆瑛 1,647,446 19,999,994.44 6
8 杨梓嘉 1,317,957 15,999,997.98 6
9 周宇驰 1,070,840 12,999,997.60 6
10 王勇 823,723 9,999,997.22 6
11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3,723 9,999,997.22 6
12 北京顺庆科技有限公司 823,723 9,999,997.22 6
13 青岛黑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823,723 9,999,997.22 6
合伙)
14 宁波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3,723 9,999,997.22 6
15 陈涛斌 823,723 9,999,997.22 6
16 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23,723 9,999,997.22 6
合计 30,065,893 364,999,941.02 -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杭州桭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杭州桭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