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482 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热威股份”,扩位简称为“热威科技股份”,股票代码为“603075”。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10 元/股,发行数量为 4,001.0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800.7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200.3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30.00%。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490.66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500 股的整数倍,即 1,600.400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00.3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3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079.7180 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20.5820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800.7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7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249644%。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7,774,99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41,602,361.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32,00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359,338.6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001,416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77,232,709.6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584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6,590.40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足额或未及时缴款的情况如下:
网下投 配售对象 初步配售 应缴款金 实际缴 实际配 放弃认
资者 配售对象 代码 股数(股) 额(元) 款金额 售股数 购股数
(元) (股) (股)
梁瑞安 梁瑞安 A398307995 1,584 36,590.40 0 0 1,584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1,584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 159 股
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10.04%。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05,820 股,约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3.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33,590 股,包销金额为 5,395,929.00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0.58%。
2023 年 9 月 5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
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9,090.77
律师费用 636.79
审计及验资费 1,59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5.47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67.36
合计 11,860.40
注:1、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2、费用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87205、021-23187952、021-23187953、021-23187955
发行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