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3.93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1 万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6%,购买的最高价为 9.38 元/股,最低价为 9.1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5.4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