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相
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8 月 3 日、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9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临2020-088号公告。
(二)截止2020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93,188股,占公司总股本(774,241,062股)的0.94%,回购最高价格为9.3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7.12元/股,回购均价为8.2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59,927,466.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及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5,554,188 80.84%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219,885 19.16% 774,240,938 100%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7,293,188 0.94%
股份总数 773,774,073 100% 774,240,938 100%
注:2020年9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5,554,188股;股份总数有所增加是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部分投资者转股所致。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7,293,188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