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的初步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按照“一次规划,分二期建设”的原则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可能不及预期等风险。
5、本次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淮安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当地政府拟签署《项目合同书》,投资建设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 亿元(设备投资不低于 3 亿元)。本项目将由公司之淮安全资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实施,开展以复合铝箔为主的复合集流体
相关电池新型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
(二)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该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协议主体名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
指挥部、淮安市商务局
2、上述主体的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上述主体与本公司的关系:
上述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
上述协议主体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 亿元(设备投资不低于 3 亿元)。(上述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根据
目前的市场情况的初步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
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项目位置和占地:项目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经二十路以东,东六
路以南,占地 200 亩,预留 150 亩(实际用地位置及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
出具的红线图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
4、项目规模及构成:项目投资强度满足当前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招商引资的要求,其中:新建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1.0。
5、项目建设计划:每期项目在取得全部开工手续(五证齐全)后三个
月内开工建设。
项目按照“一次规划,分二期建设”的原则实施,其中:项目一期在开工后一年内建设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项目二期同步开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项目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方
甲方: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丙方: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指挥部、淮安市商务局
甲方、丙方合称为“甲方及当地政府”。
(二)要素保障
甲方及当地政府满足乙方项目排污、能耗等审批。
甲方及当地政府负责在项目用地东侧河流上架设桥梁。
(三)甲方及当地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当地政府应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备案、
环评审批等手续;在乙方配合完成缴纳相关费用及办理手续情况下做到五
证联发。
2、甲方及当地政府有权对乙方厂房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实施跟踪、
监督和管理,确保乙方投资的项目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和产业要求。
3、甲方及当地政府负责项目进开发区后的治安管理和矛盾协调处理工
作,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并按项目实际规模、进
展和效益兑现优惠政策。
4、乙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由甲方及当
地政府协助办理在乙方指定的新公司名下。
5、丙方作为共同引资方,负责为项目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协调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后 10 天内缴纳 50 万元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土地摘
牌并缴齐土地出让金后全额退还。
2、乙方在甲方区域注册的项目公司应守法开展科研、生产、经营活
动,并接受甲方业务部门的指导;乙方新上项目的厂房建设、装修改造等
方案,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
3、乙方项目供地后逾期不建设,按国家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乙方因
资金、市场等原因无法实施该项目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连续两年
未使用的,则甲方无偿收回土地。
4、乙方项目必须在淮安市开发区登记纳税。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规模
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强化公司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的初步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按照“一次规划,分二期建设”的原则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可能不及预期等风险。
5、本次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风险。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