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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可川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
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8 月 27 日,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2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6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64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796.00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1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可川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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