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规定的规定,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58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65 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
币 237,19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8,309,056.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208,887,943.40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7,197,000.00
减:发行费用 28,309,056.6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8,887,943.40
减:1、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29,101,969.84
2、募集资金偿还贷款 37,030,920.81
3、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投入募投项目 126,844,249.82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5,500,370.62
减: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7,463.3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应结存余额 21,403,710.25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实际结存余额 21,403,710.25
差异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
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温州龙湾支行 333899991010003005079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6400001160 募集资金专户 456,471.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350211 募集资金专户 12,584,822.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355880100100752586 募集资金专户 18,408.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 8110801013001430963 募集资金专户 5,023,500.6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3330020210120100093908 募集资金专户 634.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577902598210718 募集资金专户 3,319,873.4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乐清支行 90120078801800000200 -
合计 21,403,710.25
2、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6月15日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
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
构,并与国元证券签订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将由华林证券变更为国元证券。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国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温州柳市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含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更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3)=(2)-(1) =(2)/(1)
年新增370吨电
接触材料及 700 是
吨集成化组件 14,075.10 - - - - - -
项目(注 1)
企业技术中心 是
建设项目(注 1) 3,110.60 - - - - - -
偿还银行借款 否
项目 3,703.09 3,703.09 3,703.09 - 3,703.09 - 100.00
高可靠性电接
触材料及组件 是
智能制造项目 - 17,185.70 17,185.70 1703.96 15,594.62 -1,591.08 90.74
(注 1)
合 计 20,888.79 20,888.79 20,888.79 1703.96 19,297.71 -1,591.08 -
注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