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第12层
(自编层第13层)全层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9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预计采用公开发行
新股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新股发行
数量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股东公开发售的
发行股数
股份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 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因素。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 ]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与公司公开发行新
每股发行价格 股的价格相同,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价格, 或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3,599.8092万股
本次发行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承诺:
前股东所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持股份的 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份锁定 (2)在发行人上市后的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及持股意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
向承诺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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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行价作相应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
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依照其时适用的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相
关规定进行,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发行人18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补充承诺:
(1)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补充承诺:
(1)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
行价作相应调整;
(2)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
(3)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5、根据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
持的批复》(粤国资函[2010]719号),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后,由广州市国资委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发行人国有股由全
国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广州市国资委的锁定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