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股。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76,609.66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76,284,141.2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628,414.1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0元,截至2018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466,218.8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期末余额为320,116,659.08元。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预案为:拟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说明
2019年,公司将大力推动湖北华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等前期既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根据财务部门预算,前期既定项目的相关建设将存在一定量的自有资金需求。为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谋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在保证公司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前提下,公司拟定了兼顾股东短期和长期利益的权益分派方案,其中现金股利部分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人民币30,079,616.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的36.25%。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特别是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尚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