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德利
股票代码:603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五号办公楼401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五号办公楼4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备查文件...... 17
附表:...... 2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亚丰电器、乙方
公司、上市公司、安德利 指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出让方、甲方 指 陈学高
双方 指 甲方、乙方的统称
一方、任何一方或另一方 指 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陈学高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安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利 16,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5%
陈学高拟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转让的其合法拥有的
目标股份 指 安德利 16,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5%
陈学高与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指 署的《陈学高与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
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陈学高与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于 2021年11月 15日签
补充协议 指 署的《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的补充协议》
股份过户日 指 双方就目标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亚丰电器,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Jiao Shuge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50700400001016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507007053334386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五号办公楼 4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各类电池及电池配件的技术咨询
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GORGEOUS COMPANY LIMITED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丰电器的主要负责人为Jiao Shuge,其基本信息如下:
性别:男
国籍:新加坡
身份证号或其他证件号:K013*****
在亚丰电器担任职务:经理、执行董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香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在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身投资需求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丰电器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安德利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丰电器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丰电器持有上市公司 16,8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市公司股东陈学高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2021 年 9 月 9 日,陈学高与亚丰电器签署了《陈学高与宁波亚丰电器有限
公司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2021 年 11 月 15 日,陈学高与亚丰电器签署了《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安德利 16,8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转让给亚丰电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丰电器持有上市公司 16,8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变动方向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学高 24,916,356 22.24% 8,116,356 7.24% 减少
亚丰电器 0 0.00% 16,800,000 15.00% 增加
合计 24,916,356 22.24% 24,916,356 22.24% 不变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亚丰电器 0 0.00%
合计 0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本次权益变动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亚丰电器 16,800,000 15.00%
合计 16,800,000 1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亚丰电器 16,800,000 15.00%
合计 16,800,000 1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丰电器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学高持有上市公司 24,916,356 股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2,000,000 股。陈学高将其持有的 12,000,000 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融入资金,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陈学高应在标的股份交割前解除与本次拟转让股份相关的股份质押。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陈学高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陈学高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安德利 16,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安德利总股本的 15%。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生效时间与签署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