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TrendzoneConstructionDecorationGroupCo.,Ltd.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6335号7幢46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不超过4,00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不超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过4,000万股,转让老
股不超过3,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6,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保荐人(主 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4年12月22日
一、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三、本次发行新股及老股转让提示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即老股转让)。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归公
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4,000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
量),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总量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后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票;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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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
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所持股票总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4、前述限售
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票。
公司股东陈文、蒋惠霆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票;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所持股票总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4、前述限售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股东丛中笑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票;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申报离
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股东周祖康、朱小杰、谢舫、曾德胜、吕蓓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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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股东全维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
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2、本
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所持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