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向北京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大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7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积极认真地核查、分析和研究。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相应修改重
组预案;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144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大豪科技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根据《二次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积极认真地核查、分析和研究。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对《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相应修改
重组预案。
2020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2021 年 2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详见
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1-001、2021-007、2021-008、2021-010)。
三、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完善本次重组其他相关事宜,并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目前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的相关要求,将相关报告提交至北京市国资委,尚待北京市国资委核准;审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待公司及有关各方进一步完善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