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建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数量合计21,000 股。如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回购数量相
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924,333,311股变更为924,312,311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924,333,311 元变更为 924,312,311 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数为准)。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金额的变更数量均需相应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 日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M7 栋
3、联系人:周斌
4、联系电话:010-59248826
5、传真:010-59248880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