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Xintonglian Packaging Co., Ltd.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55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其中:拟公开发行新股数 【】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 不超过1,500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股份数(即老股转让)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提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
金不归公司所有)
公司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若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同意参与网下认购配售股份,且自愿设定12个月及
以上的限售期间,则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公开发售股份,发
售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
和,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2,000万股。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进行老股转让的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股份需满36个月。截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洁持有的公司4,703.40
万股股份的时间超过36个月外,其他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时
间均将于2014年6月28日满36个月。因此,当需要公司股东
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时,公司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本次发行股份安排 如下:
1、如果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前(含当日)进行公开发行,
则由公司股东曹文洁公开发售全部应发售股份。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此时该等股份数量应不超过曹文洁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即1,175.85万股,否则将推迟发行。
2、如果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后(不含当日)进行公开发行,
则公司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该股东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此
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
量超过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的,则(1)在公司公
开发行股份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的数量应确定为其届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2)
上述超出部分全部由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公开发售。
1-1-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时间均
已满36个月。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老股转让的承销费用由股东按照转让比例承担,其余保荐费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发行新股承销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由发行人承
担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不超过8,000万股,具体数量根据新股发行数量及老股转让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 最终确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洁、股东曹立峰和文洁投资
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
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
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本人/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企业若在该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