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2-04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山东华鹏,证券代码:603021)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预
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开展沟通、磋商和论证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停复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